希望司法改革,讓台灣一直自稱民主法治國家可以從司法改革與司法公正開始;地院與地檢所判案件是否合理法更是關鍵指標,期待台灣司法公正是人民所期待也是本文希望做出的貢獻...
民眾黨10月29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民眾黨政策會委託求真民調公司所做的司法民調結果,民調結果發現有49.1%民眾認為司法不公正、僅有40.3%民眾認為司法公正,另外有10.6%民眾不知道或拒答。這足以證明台灣司法已經出現讓民眾喪失信心與公信力無疑;作者引用聯合新聞網2024年10月21日報導:台北地院民事庭ㄧ女法官被人舉報不准當事人聲請傳喚證人,斥責「想串證嗎?」「是要釣魚嗎?」法官評鑑委員會受理後,委員多數竟認為請求評鑑不成立,但有處理必要,決議請院長王梅英只予職務監督為適當處分。此女法官過去曾因「問案態度」引發爭議,是否前次事件影響法評委員這次的心證,不得而知。此外,此女法官2022年審理一起民事案件,當事律師聲請傳喚證人釐清案件爭點,女法官認為無傳喚必要,對律師表示「「是想串證嗎?」「是要釣魚嗎?」後來,證人出庭對當事人認權益已受損,也引起社會對司法正義與爭議再次燃起強烈的疑問?然事後此案被檢舉評鑑但不成立的女法官,之前曾被爆料審理一件重度身心障礙者因自立生活權利遭受侵害的案子,她不但不仔細就律師所寫的訴狀閱卷、不開庭問案,也不闡明不開庭的原因,造成當事人沒有機會向法院說明;女法官未踐行法定程序義務直接駁回訴訟案,身心障礙者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具體敘明有5項法律爭點女法官卻沒有查,要求台北地院重新審理。案經發回案件重回到女法官的手中,她對上級審列舉的5個爭函詢當事人,竟還會「漏」了1個點,又在不開準備庭下,隨後選了1個庭期直接進行言詞辯論,對於幾百頁的訴狀以「1次言詞辯論」「開庭約1小時」即結案,還曾對律師說「管你去死」等。蔡昆凌博士認為少數不肖法官讓人民對司法失去失望,是自許為自由民主法治台灣之重大遺憾。
再者,根據太報2024年8月21日報導:前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被控強吸女書記官胸部、摳碰女法官私處,遭台北地院依兩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強制猥褻罪,竟只判2年2月,蔡明宏曾任士院行政庭長,檢方起訴指出,他在16年前涉嫌強吻女書記官的胸部,前年甚至找藉口邀約年輕女法官上陽明山,趁機摳碰對方私處;根據檢方調查,蔡明宏當年欺侮女書記時,她氣問「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沒料到蔡明宏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這些不肖不法官層出不窮,實為法界之恥也讓台灣人民對司法公正與信任幾乎蕩然無存!
最後,蔡昆凌博士再指出另一個足讓法官誤判與唆使的職務就是社工,特別是不肖約聘雇社工,根據許多關於臺灣社會工作者勞動現況的文獻,均指出社會工作人員目前的處境是人力不足、工作負荷量大、職場壓力大、專業自主未受肯定;此外,有時還要面對法律訴訟、服務對象最佳利益的考量、工作流程的兩難,再加上所處的常常是組織不成熟的工作環境,因而導致不只專業不足、主觀意識足以讓其呈報資料影響法官誤判影響甚多判決與家庭不勝枚舉。根據社會發展季刊第137期 :公部門以約聘僱及臨時人員方式運用社工人力的爭議,其內容指出:民間社福機構者,其專業地位不被肯定、低薪、組織的不成熟導致高的流動率。因此,社工在高普考錄取偏低的狀況,政府無法檢視其人格特質與專業檢定,就以約聘僱或臨時人力的方式進入公部門,蔡昆凌博士強烈批評少數不適任未專業與未經正式公務人員受訓進入公部門成為約聘雇社工人員就是現在讓許多家庭與兒童受害的主因,各政府應要嚴格把關與讓正式社工因為職務特殊,需要以正式資格聘用!
綜上,為何法官向來是受人尊重,最高法院刑事庭庭長邵燕玲,因裁奪一起女童性侵上訴案,以不違反女童意願為由將案件發回更審,法官權力過大,都指向社會對法官能力的質疑以及信心的動搖,也足見身為司法人員都應該引以為戒。台灣司法不可能獨立於政治,或意識形態,價值觀,畢竟它必須寄生於政治權力,受控於社會建構,真正的獨立,或寄希望於司法「自律」絕無可能。因此,我們只能期望「損害控管」,別妄想根絕病灶。希望司法改革,讓台灣一直自稱民主法治國家可以從司法改革與司法公正開始;地院與地檢所判案件是否合理法更是關鍵指標,期待台灣司法公正是人民所期待也是本文希望做出的貢獻!